设立分公司需要办什么手续
设立分公司需要办什么手续
1、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提交营业场所使用证明、总公司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有关批准文件、登记申请书等材料;符合条件的,领取《营业执照》并办理备案手续。
2、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,第一、四款,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;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,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
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,发给《营业执照》。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,持分公司的《营业执照》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。
企业设立需要什么条件
我国的公司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,不同类型的公司设立所需的条件不同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二十三条,设立有限责任公司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股东符合法定人数;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;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;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;有公司住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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